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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, 商业租约的更新 习惯上人们常说“延长”租约,就以为是更新。然而延长不等于更新。“延长”(renouvellement)就是原来租约延长新的一个九年期限;“更新”(nouveau bail)指租约双方重新签署一份新的合同。这意味着重新谈判所有的条件。这是法国最高法院对“更新”一词的解释。
只有房客才享有更新租约的权力。这就是说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向房主提出更新租约。 从业者还必须在出租的场所一直从事租约规定的业务。如果店铺无人经营,长期关门,房东有权拒绝更新租约。房客将得不到任何补偿。
房主想终止九年的租约,必须在租约到期前六个月通知对方,通知书由执达员送达。通知书必须说明拒绝续约的理由,并告诉房客如果不同意,有权要求补偿,有权在通知送达之日起两年之内向高级法院起诉。通知书若没有上述内容,则被视为无效。因此,并不是所有的以挂号信通知对方的做法都是有效的。
房客想终止租约,也必须按同样的方式通知房东。
房东提出终止租约,有几种情况:首先是为了签署一份新的租约。在通知书里,房东会提到旧约终止,同意给房客新约,租金是多少。有的房东比较随便些,只要求与房客签一份简短的新租约,将租期、租金和押金规定好,然后加一条:某年某月签署的租约里的其他条款即旧租约里的条款,继续适用于本租约。这种方式可取,对房客有利。其次,有的房东提出终止租约是为了将房产收回来,再将其出售。他必须在通知书里写明赔给房客的金额。还有一种情况, 就是房东将房产收回来,而不赔钱给房客(我们将在下文中介绍这种情况)。
如果房东没有在租约到期前六个月通知房客续约,便意味着以前缔结的商业租约无限期延长。房客想要一个新的租约,可以在租约到期前六个月,或者租约过期后任何时候,通过执达员向房东要求一个新的租约。房东应在三个月之内答复。如果拒绝更新租约,他必须补偿房客的损失;如果同意续约,而双方就房租达不成一致意见,房东房客都可以向租金法官起诉,以确定新的租金;如果三个月后没有答复,房东无权拒绝给房客新的租约。
不管在什么情况下,房东都应该明确新的租金,否则,新的租金只能以提出之日起缴纳。
新租约生效之日就是旧租约到期之日,或者旧租约延长起始之日。房东有时通知不续约,而后又反悔,新的租约生效日便从房客被告之反悔之日起。租约生效之日很重要。遇到房东过分抬高租金,房客可提出租金诉讼。在此期间,房客一般继续交旧的租金。几年后,万一房东打赢官司,新的租金从官司开始时算,房客负担相当重。
商法典用了专门的一节规定房东拒绝更新租约条款的情况。房东可以在九年租约到期时“收回”租约,但是必须给予房客相应的赔偿。赔偿范围包括商业资产的价值,通常相当于三年的平均营业额,加上搬家和安置的费用,以及为此付出的各种税和费用。
任何企图让房客无权更新租约的合同条款都是无效的。
房东在下列三种情况下,可以拒绝续约,同时不给赔偿:
第一, 有正当的理由证明房客严重违反租约规定。但法律要求房东必须履行规定的手续后才可以拒绝。房客违反租约规定,或者其长期放弃经营,房东可通过执达员提出警告,如果一个月过后房客仍然未改,租约解除。
第二, 营业场所脏乱,政府宣布部分或全部拆除。
第三, 房东拆房重新建房;但在这种情况下房客有优先权,可以要求迁至新建的商业场所。
属于“严重”违反租约的情况有:长期拖欠租金,改变经营方向,店铺长期不经营,不买保险等等。而房客应警惕房东故意制造假象,造成房客无意违法。(待续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