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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藏艺术品税务点滴
作者: 孙寒光 法国法律博士 巴黎法院律师 
 

     近年来,国人渐渐地重新珍惜、收藏古旧物,以及艺术品, 总想在法国也能淘到一些珍品,或者自己保留、馈赠;或者拿去拍卖,发点小财。那么,这方面的税务有什么规定呢?

   法国在保护文物方面是较为重视的,同时也是鼓励收藏的。从税务方面就可以看出。

   从遗产中获得的文物只需付5%的继承税。付遗产税,也可以用向国家赠与艺术品方式抵税,这种付税方式简单,但是时间很长。赠与艺术品的价值由专门的一个委员会定价。这样做的另一个好处就是,在审定价值之前税局不会要求纳税人付欠税利息。保险起见,最好要求税局确认不付利息一事。

   收藏艺术品还有一个税务好处就是不用缴纳富人税。

   关于私人之间艺术品或文物交易方面的税务,在通常情况下,价格低于五千欧元,不用交任何税。超过五千欧元的买卖,必须付5%的增值税。如果能证明自己出售的古玩已经持有十二年以上,不用交增值税。因此,保留买古玩的发票尤其重要。

   公司购买艺术品也享受税务方面的好处。当然,公司收藏艺术品,必须是还在世的艺术家的作品。这些作品还应该有“特点”。关于特点,知识产权法典只是提到,保护作者对所有精神方面的作品的权利。最高法院的定义是:一个作品之所以有特点,是因为作品是作者本人的体现,是作者的感觉。最高法院强调作品是人们精神领域所创造的成果。

   根据税法典238条规定,从2002年1月1日起,企业可以用占千分之五的营业额购买在世艺术家的作品。购买金额可以作为营业支出。可以按购买作品的年度作为支出,也可以分四年作为支出。另外还可以减公司税或者个人所得税。商业公司以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公司都可以减税。条件是必须将此投资列入不动资产部分。艺术品还必须摆设在公众或者职工可以进入的场所。

   根据这条税法,企业还可以购买音乐器材,免费出租给从事音乐的人员。

 
2008年11月 刊登于《欧洲时报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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