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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贸易合同中牵涉的金额往往都很大,买卖双方相隔千山万水,双方的经济状况、公司的法律形式,都受各国的法律健全与否制约,很难了解对方。本文的目的是想让中国投资者了解法国的法律制度,以避免上当受骗。 合同双方的行为能力是首要了解的内容。最简单的方式就是上网查,可使用搜索网站如谷歌(google)等。将公司名称输入,找到相关网页,从商业角度看该公司的实力。接下来,再到该法国公司所在地的商业法院索取一份该公司营业证明。从营业证明中,就可以了解到该公司的一切状况。还可以向法院要求提出该法国公司的章程、最后一次股东大会的决议,以及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等。
要注意的是,法人代表尤其重要。出现纠纷时,一份合同是否由有权代表公司的人签署,在法庭上会成为争论的焦点。任何一方都可以指对方代表无权签字,由此合同无效,要求解除买卖合同。那么挽救措施就是提出对方完全有能力代表公司,因为存在“表现代理”这一说法。根据法国最高法院判例,第三人不需要检查代理人的权限,只要代理人的所做的行为及提供所有的文件,足以让第三人相信其有权代理,便可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,只好控告对方犯诈骗罪。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官司可以取胜,但损失却难以收回。即使对方坐牢,如果他无偿还能力,损失还是得不到弥补。
如果法方公司称自己的注册号码没有拿到,是否可以与其签署合同呢?完全可以。只是要注意对方有否财产,如房地产。同时要求其所有的股东签署合同。另外,要对方提供股东大会决议。股东以公司的名义签字,一旦公司成立,股东的行为就成为了公司的行为。遇到纠纷时,起诉公司便可。如果不成立公司,所有的股东都自己无限承担债权人的债务。遇到纠纷时,债权人可以起诉任何一个股东,或全部股东。为什么要法方提供股东大会决议呢?这是为避免公司一旦成立,股东在公司成立之前的所作所为不被公司认可。一旦出现纠纷,债权人不可以追究公司的责任。打起官司来,往往先错误控告公司,法院不会受理起诉。然后不得不起诉个人,造成费用和时间的浪费。
在国际合同中,一定要明确写上公司所在地,并注明双方履行合同文件送达地点为公司所在地,或者选择一个地点。因为发生纠纷时,送达法律文件地点属哪个城市法院管辖就很重要。否则另一方可以推说自己不知道起诉事宜,程序不合法,判决对其不起作用。
合同的标的物,即商品的名称要写明。根据法国法律,如果合同中的标的物写错,合同无效。例如,去商店买手表,结果买到了手机,当然要退货。但如果要的是机械表,却买成电子表,这就难辩解了。由此,在买表时就要说明,否则买主必须提供足够的证据,说明商店搞错,才能退货,即解除合同。国际贸易合同更是如此,产品非但要写上名称,还要具体描述规格、种类、颜色、数量、产地、生产方式等等。
不管依照哪国法律,或者联合国国际买卖公约,价格都是合同成立的重要因素。法国法律是很明确的:双方必须就买卖合同的标的和价格达成一致同意,合同方可成立。假设十几页的合同将所有的问题都陈述清楚,而价格未达成一致,这等于双方仍处于意向书的阶段。
价格必须确定,不能不清楚。价格不确定,合同也是不能存在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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